2024年05月02日 星期四

宿州市监局、市消保委提醒:“双十一”网络购物要理性

发布日期:2020-10-28 浏览次数:738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王云

     随着“双十一”网络购物节日益临近,很多商家推出了相关的预热活动,不少消费者也开始制订“剁手计划”。为引导广大市民理性消费,避免权益受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向广大的消费者发出2020年“双十一”消费提示,希望大家在购物时要保持理性。

  据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络购物首先要选准平台,应选择品牌知名度高、实力强、售后有保障的大型网购平台。此类平台可以有效帮助消费者筛选和监督电商卖家,也可以在消费者权益受损时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对于不熟悉的直播、微信公众号等购物渠道,应仔细查看其资质,多方了解经营者信用状况,谨慎选择。同时,要全面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注意“优惠”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要看清商家是否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支付全款才能享受优惠价格等规定,以避免遭遇订单被取消、定金不退等问题。建议消费者提前制订清单,针对性选购所需商品,不盲从、不冲动,虽然施行网上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但无理由退货的寄回物流费用仍需消费者承担。

  此外,少数商家会在商品宣传中利用引人误解的内容或低价噱头来误导消费者,消费者要货比三家,如果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时,不要盲从轻信。

  消费者参与网购活动时,要妥善保留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电子订单、付款记录等电子数据,索取购物凭证及相关信息,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可作为维权依据;商家送货时,尽量当面核验商品,应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合格证、保修凭证等;在网购消费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向经营者或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组织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王云)

来源:皖北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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